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條例修改
時間:2016-05-11
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掛車不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掛車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br/>本決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