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因一氧化碳中毒身故,保險公司疑似自殺!為什么最后賠了171.7萬!
孩子是家庭中的希望,每個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能夠平平安安地長大,不過,今天講的這個家庭,孩子還沒來得及長大就身故了。案例是這樣的,孩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當(dāng)家屬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以其自殺為由拒賠。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
案例詳情
早在2013年5月,來自河南的張女士為兒子樂樂投保了一份保額為10萬的兩全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保障時間為30年。
2015年12月底,張女士再次為樂樂在該公司投保了一份“兩全分紅險”,保障期限6年,支付時間為3年,首期保費50萬。2018年5月,樂樂在家里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在警方調(diào)查的時候,張女士說:家中門窗緊閉且廚房煤氣罐有煤氣,房間還有炭火。過了幾天,醫(yī)院發(fā)布了樂樂的死亡報告系一氧化碳中毒身故。
推薦閱讀:孩子保險買哪種好,要怎么選?
大家一致認(rèn)為孩子的死亡是由于“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但保險公司卻認(rèn)為,樂樂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自殺”。因此,本案所涉及的兩種保險應(yīng)根據(jù)自殺情況而非事故來支付。隨后,該保險公司向張女士支付了162.2萬元的理賠款。
張女士拒絕接受樂樂的死亡屬于意外事故,2份保險賠付應(yīng)該按照意外身故條款補充賠償相應(yīng)保險金。于是張女士去法院進(jìn)行申訴。
2019年11月25日,法院看了一審判決文件和雙方證據(jù)后,認(rèn)為:
保險合同中對于“意外傷害”的定義為“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保險公司主張樂樂屬于“自身意愿自殺”的情況,但是未能提供相關(guān)證據(jù),僅憑推斷認(rèn)定,法院不予支持。
張女士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未繳部分同期利息。法院認(rèn)為,保險公司按照“一般身故”的情形賠付保險金。雙方對樂樂的死亡屬于“普通死亡”還是“意外身故”存在爭議。因此,法院不支持保險公司的做法。
最終,二審法院判決,按照意外身故來賠付,應(yīng)當(dāng)賠付給張女士171.7萬元理賠金。
案例分析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人都認(rèn)為“自殺”保險是不賠付的,實際上并不是絕對,“自殺”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賠付:
1、保險合同系長期型保險,有身故賠付責(zé)任,合同有效且成立滿2年的,被保人自殺可以賠付保險金。
2、如果被保險人沒有自殺能力,例如購買保險后,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鑒定精神是否出現(xiàn)了問題。自殺時精神不受自己控制,這種情況也可以賠付。
在實際的保險理賠中,如果保險公司以“自殺”為由拒絕賠付,則需要舉證!大多數(shù)時候,保險公司會因為舉證失敗而不得不理賠,因為拿不出來證據(jù)。
在此案中,張女士于2013年為自己的孩子購買了保險。一般來說,賠付的是已交保費,但是按照意外身故來算的話,要賠付10萬。2015年,2015年又追加了一份理財險, 年保費50萬元,已繳納3年,共計150萬元。但由于該保險是分紅型保險,所以張女士到手的錢會比總保額多一些。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醫(yī)院? 北川| 新乡县| 塘沽区| 新乡市| 诸城市| 修水县| 许昌市| 西安市| 仙桃市| 广德县| 崇义县| 余干县| 楚雄市| 鞍山市| 黑龙江省| 蒲城县| 田东县| 松原市| 无极县| 嘉善县| 略阳县| 米脂县| 资阳市| 滨州市| 古浪县| 尼玛县| 宁城县| 离岛区| 交城县| 北川| 青岛市| 鸡西市| 内乡县| 云林县| 罗江县| 陆良县| 商河县| 灵台县| 南宫市| 岳西县| 闽清县|